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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央廣網合肥11月18日消息(記者張秋實)據中國之聲《央廣新聞》報道,安徽滁州市檢察機關通過對該市琅琊區一名糧站站長賄賂線索的深挖細查,一舉查辦該市糧食系統內7人貪污、受賄案件,涉案金額高達200多萬元。更讓人震驚的是,多名官員在貪腐同時,又積極地給琅琊區糧食局原局長何某某行賄。目前,這起窩案目前進展如何,類似的窩案有何共通之處?
  據瞭解,2004年7月份至2012年3月份,何某某在擔任糧食局局長時,非法收受他人財物15.1萬元,為他人謀取利益。值得關註的是,為在日常工作和人事調動方面獲得何某某的關照,琅琊區糧油食品局滁東糧站站長謝某某、糧油食品局直屬庫主任常某和琅琊糧庫站長韋某某均給何某某行賄。其中,謝某某行賄3萬元,常某行賄2.8萬元,韋某某送了9千元購物卡。
  在該系列窩案被調查之後,今年2月27日,何某某主動到滁州市琅琊區紀委投案,並如實供述收受他人15.1萬元的犯罪事實。
  記者從相關部門獲悉,這起系列案件已基本審結。其中,何某某犯受賄罪獲刑六年六個月,並處沒收財產五萬元人民幣;韋某某犯受賄罪和貪污罪,獲刑九年,被處沒收財產人民幣六萬元;常某犯受賄罪,獲刑七年六個月,並處沒收財產五萬元。此外,曾向何某某和戴某某行賄的徐某某也因行賄罪獲刑。
  滁州糧食系統窩案只是近年來屢屢爆發的貪腐窩案的一例。之前安徽宣城國稅系統也曾爆發過類似的案件,其中,宣城國稅系統窩案涉及多名局長和副局長,而一名小科員在3年時間竟吞掉1400萬,讓人瞠目結舌。
  專家表示,在不同領域發生的大大小小的集體式腐敗,雖涉案金額和人數不一,但共同之處在於,涉案人員互相勾結,內部缺乏監管,對外結成聯盟,沆瀣一氣,以至於很多案件持續多年而沒有被暴露到陽光下。
  查辦一起案件,意義不止在於調查多少人員,其背後暴露出的監管漏洞更值得關註。只有從制度上填補這些漏洞,才能讓官員“不想貪、不能貪、不敢貪”。  (原標題:安徽滁州糧食系統爆貪腐窩案 7名官員被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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